開放型共同基金

開放型基金是指這種基金不論投資人申請買同的單位多少,它都可按淨資產價
值接受贖回。(NAV就是基金所有投資的淨值除以基金流通在外的單位數。)
對開放型基金而言,每天流通在外的單位數都可能不同,因為它視當天投資人
購買及回贖的單位數而定。開放型基金可基於投資人需要不受限制的出售更多單位。

基金贖回 Redemption。

基金贖回即為將所持有的受益憑證轉換為現金回投資人之指定帳戶。開放式基
金的投資者可以自行或透過國內證券投顧公司向基金公司要求部分或全部退出
基金的投資,並將贖回的款項匯至該投資者的指定帳戶內或者向原基金承辦的
銀行,辦理基金的贖回。其手續要求為填贖回單,投資者須在單上載明欲贖回
的基金及單位,贖回款項欲匯之指定基金持有人帳戶;除非經由第三公證人背
書,否則不可將贖回款匯至非原基金持有者的帳戶下。再將正本寄達基金公司
,待比對無誤後,一般於七個工作天內,贖回款項會由保管銀行匯至投資人的
指定帳戶內。

如何辦理基金贖回?
A:只要備妥買回申請書、原留印鑑及銀行匯款帳號前往投信及其他代辦機構
即可辦理。

贖回基金的淨值如何計算?
A:基金贖回通常以次一營業日的淨值計算。

何時收到基金贖回款?
A:各基金買回附款日不盡相同,詳見各基金公開說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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