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這可以追溯到2019年底,當時我不過用粉專批評財經網美Emmy Hu的財經知識不足,就引來大量攻擊,連二代網軍總統外甥吳孝銓都說想要我的地址,然後馬上就有一個自稱是精神分裂患者的同夥劉四月(圖右),「請律師」把我告上法院,其後不斷造謠攻擊抹黑我長達兩年以上,此人告我刑事不起訴後繼續告民事,要我賠錢關粉專,最後均遭法院駁回。
這群網軍在靠提告搞到我地址之後,自稱手上掌握柯文哲網軍名單,出輿情報告給DPP,報告內容包含如何靠假帳反串讓黃白互打的深口袋行銷董事長寗祥豪(圖中)公開造謠我被起訴、有前科、是中資網軍,嗆聲說知道我家地址,要讓我老婆小孩不敢出門,搞得我全家那陣子出門都擔驚受怕,沒事就會回頭看有沒有被不明人士跟蹤之類的;但就算報警,檢察官認為上述說法還不足以讓一般人心生畏懼,最後不起訴處分。後來還有匿名帳號恐嚇要讓我家破人亡,報警後偵查隊回函這不是臉書協查案類,結案。
這些網軍迫害的對象不只我,連我老婆也扯進來,一堆莫名其妙的帳號跑去騷擾我老婆,我只能請她都封鎖;後來寗祥豪還把我老婆也告上法院,聲稱某個涉嫌妨害他名譽的粉專是一個以我老婆為名的帳號開的。我後來去看該粉專,並沒有顯示管理員名稱,寗祥豪是怎麼知道粉專管理員是以我老婆為名的?我想只有「寗祥豪和該粉專管理員」知道了,只能說這些下三濫的網軍為了搞人,真的不擇手段。
就那麼剛好,在前述的二代網軍同夥劉四月對我刑事提告不起訴之後,就突然有一個以我為名的帳號到處性騷擾,劉四月聲稱那個帳號就是我,然後開始有一堆人跟著散布我性騷擾別人的謠言,還把我的個資像是地址公布在網路上。更巧的是隨著我提告,那個以我為名的帳號也消失了,且因為的確曾有以我為名的帳號到處性騷擾這件事,並非憑空捏造,所以就算告了也是不起訴。這些網軍知道法律無法制裁他們的造謠行為後食髓知味,四處抹黑本人婚外情、性騷擾被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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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前被一個自稱是精神分裂患者、在臉書上聲稱他沒殺人就應該要感恩的阿神劉四月纏上,這個人因騷擾我全家領了跟騷書面告誡、又被新北市警局跟台北市性騷擾防治委員會判定性騷擾成立,他不斷造謠攻擊抹黑我超過四年,告我刑事不起訴後繼續告民事,要我賠錢關粉專,最後均遭法院駁回。
這幾天這個神經病又在攻擊我沒有分析師執照教人做股票。事實上我在2021年就已經取得證券分析師執照,也從未開過訂閱或成立收費群等,這些都是輕鬆就可以查到的公開資訊,在那邊影射我從事違法行為,我只想說真的非常弱智。
心血來潮用Google查詢了一下,還發現這個身兼二代網軍打手的各種精彩事蹟,幾篇看完之後只能大嘆三聲無奈。這個人現在在網路上經營四月老師的幸福魔法屋以及智火現代魔法系統,販賣各種怪力亂神的道具,就算訴諸司法讓他領了書面告誡,還是沒有辦法讓這個神經病徹底肖停,我該怎麼辦? 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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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情提要:你不知道的人格毀滅網軍
二代網軍深口袋行銷甯祥豪、蔡英文外甥吳孝銓和其同夥「四月老師的幸福魔法屋」「智火現代魔法系統」經營者四月老師劉俊偉串謀對我夫妻提告,做為取得個資如地址的手段。這群網軍在靠提告搞到我地址之後,自稱手上掌握柯文哲網軍名單,出輿情報告給民進黨,報告內容包含如何靠假帳反串讓黃白互打的深口袋行銷董事長寗祥豪公開造謠我被起訴、有前科、是中資網軍,嗆聲說知道我家地址,要讓我老婆小孩不敢出門,搞得我全家那陣子出門都擔驚受怕,沒事就會回頭看有沒有被不明人士跟蹤之類的;但就算報警,檢察官認為上述說法還不足以讓一般人心生畏懼,最後不起訴處分。後來還有匿名帳號恐嚇要讓我家破人亡,報警後偵查隊回函這不是臉書協查案類,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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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大選日期的逼近,針對我的抹黑攻擊也越演越烈,手段多數是開設冒名帳號或粉專,再由精神病患把冒名帳號粉專的行為栽贓給我。當年我因為揭發職業網軍的惡行,就遭到報復被開了冒名帳號,「我的冒名帳號」跑去性騷擾,網軍打手再到處講是「我」性騷擾。即使我對這類惡質抹黑行為提告,但因為確實有冒名帳號性騷擾,檢方以非完全無中生有為由不起訴。這可以說是完美的雙刀攻擊:
放置不提告 -> 就我做的所以不敢告
提告不起訴 -> 法院認證就是我做的
雖然只要認真閱讀完處分書,就會知道事情並非如此,但又有多少人會願意追根究柢呢?我被惡意抹黑的親身經歷證明,任何人都可以在臉書靠開假帳來誹謗栽贓自己想要抹黑的人,完全不用擔心會受到司法制裁。
在了解台灣司法允許這類行為後,這些側翼網軍到今年更是變本加厲,跟詐騙集團一樣開盜照冒名粉專,變造P圖等下三濫的招數都用上,前述的性騷擾抹黑也不斷被拿來重提。近日提到的「鬥魂喬巴」也是類似手法,該粉專甚至變造候選人猥褻照片下廣告,網軍打手再配合側翼粉專四處謠傳是我,自導自演搞該粉專「露餡」的對話截圖,還特地把抹黑成果發給我示威,嗆聲我對它們沒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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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說職業網軍甯祥豪算計有夠深,為了謀畫這一切企圖陷人於罪,還特地帶了「證人」,明明是他邊動手打人邊叫法警,這些人渣居然可以講成是我對他施暴!?
也好險他們顛倒是非實在太離譜,同夥間對話讓我意識到一定要調監視器,故積極在第一時間保留所有相關證據,不然還真的可能會成功被他請的大律師顛倒黑白,要是照他和他帶的「證人」造謠抹黑的那樣認定事實,現在被起訴被判刑的搞不好就變成我了。細思極恐,細思極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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