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情提要:你不知道的人格毀滅網軍
二代網軍深口袋行銷甯祥豪、蔡英文外甥吳孝銓和其同夥「四月老師的幸福魔法屋」「智火現代魔法系統」經營者四月老師劉俊偉串謀對我夫妻提告,做為取得個資如地址的手段。這群網軍在靠提告搞到我地址之後,自稱手上掌握柯文哲網軍名單,出輿情報告給民進黨,報告內容包含如何靠假帳反串讓黃白互打的深口袋行銷董事長寗祥豪公開造謠我被起訴、有前科、是中資網軍,嗆聲說知道我家地址,要讓我老婆小孩不敢出門,搞得我全家那陣子出門都擔驚受怕,沒事就會回頭看有沒有被不明人士跟蹤之類的;但就算報警,檢察官認為上述說法還不足以讓一般人心生畏懼,最後不起訴處分。後來還有匿名帳號恐嚇要讓我家破人亡,報警後偵查隊回函這不是臉書協查案類,結案。
就那麼剛好,在前述的二代網軍同夥四月老師劉俊偉對我刑事提告不起訴之後,就突然有一個以我為名的帳號到處性騷擾,精神分裂患者劉俊偉聲稱那個帳號就是我,然後開始有一堆人跟著散布我性騷擾別人的謠言,還把我的個資像是地址公布在網路上。更巧的是隨著我提告,那個以我為名的帳號也消失了,且因為的確曾有以我為名的帳號到處性騷擾這件事,並非憑空捏造,所以就算告了也是不起訴。這些網軍知道法律無法制裁他們的造謠行為後食髓知味,四處抹黑本人婚外情、性騷擾被認證。
本人在網路上公開網軍惡行並作出澄清後,就遭受大量惡意檢舉與濫訴,網軍群甚至提告要求我要關閉澄清網頁,最終遭法院駁回。
『被告所張貼之照片或連結內容與告訴人有關,核屬對於事實之陳述乙節,業說明如前,並非抽象漫罵,難認構成公然侮辱罪,又該些事實陳述是否屬實乙節,未見告訴人為何種舉證證明,亦難認此部分所為涉犯加重誹謗罪。至附表之其餘文字,明顯屬於被告個人意見及情緒之表達,尚不足以損害告訴人之名譽,從而,被告於附表登載內容所為事實陳述或意見評論,仍受憲法言論自由保障,不應以公然侮辱或加重誹謗罪相繩』
『被告登載「綠共網軍」、「同夥」、「乩童」等詞彙,核屬侮辱性言詞云云。卷查,被告雖有影射之意,然被告指述之事件本身或與被告相關或係反擊聲請人之質疑,難謂被告係單純出於指謫或恣意謾罵,此節已詳如前述,聲請人仍執陳詞反覆爭執,委無足採。至其餘聲請再議意旨所指各節,或係原檢察官已查明,或係聲請人個人之主觀意見,均不足以動搖或變更原處分之本旨』
『原告與吳孝銓等人於網路上討論如何對被告提出刑事告訴,原告表示由其先提妨害名譽與恐嚇告訴,嗣原告及甯祥豪亦先後向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臺北地檢署)檢察官對被告提出妨害名譽及恐嚇安全等刑事案件之告訴,並均經臺北地檢署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等情,有網路對話內容、臺北地檢署檢察官不起訴處分書(本院卷第65頁、第79至82頁、第119 至122 頁)。被告據此推論原告與甯祥豪、吳孝銓同屬新聞媒體所稱之網軍,應合乎常情。』
『參諸其所貼文章內容「3/24日到法院有機會一窺...還有自稱神棍研究所畢業的...四月劉俊偉的廬山真面目...」、「垃圾網軍的行為我都蒐集在這裡了,自己看吧,等著看四月跟甯祥豪告我都不起訴,我告甯祥豪讓他背一堆案底... 檔案名稱:你不知道的DPP人格毀滅網軍(民進黨二代網軍.深口袋行銷.甯祥豪)」,亦僅在說明其與上訴人間有訴訟將開庭之預告,或說明上訴人對其提告之結果將會是不起訴等情,自難僅以系爭標記遽認被上訴人構成對上訴人名譽、商譽之侵害,故上訴人執系爭標記,主張被上訴人有故意侵害名譽及商譽之侵權行為,難認可取。』
民進黨二代網軍同夥四月老師劉俊偉除了騷擾抹黑我,也會四處威脅協助我澄清的網友,後來甚至開始瘋狂騷擾我老婆,還跑來嗆我不然來告。
在我公開網軍對我的所作所為後,也有許多網友私訊告訴我他們的類似遭遇,只要發表「反動言論」,就會導致自己跟家人被肉搜,甚至連工作場所都不放過。總而言之,三人成虎、曾參殺人,惹到綠共蟑螂,肯定不會讓你好過的啦!僅以自身經歷,奉勸大家儘量不要批評時任政府,以免像我一樣受害,被精神病患惡整了快三年還沒完。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