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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50指數 TSEC Taiwan 50 Index。

台灣證券交易所臺灣5 0 指數(簡稱台灣5 0 指數)係由英國富時指數有限公司
(F T S E )協助台灣證券交易所設計和計算,是第一個專為台灣市場設計,
適合作為衍生性商品和店頭市場商品交易標的之指數。

台灣50指數係設計用以表彰台灣股票市場的績效,使用富時指數的公眾流通量
(Free Float )方法計算,篩選出市值最大的五十支股票來作為指數的成分股
,並由市場專業人士組成獨立的指數諮詢委員會來進行管理,在每年一、四、
七和十月進行季度審核,成分股的變動係在審核當月第三個星期五後的下一個
交易日執行。此外,對外公開之指數基本規則(GroundRules)詳細載明樣本納
入和持續管理方法,因此台灣50指數是一透明度相當高的指數。


ETFs 指數型基金。

ETFs的全文是Exchange Traded Funds,意即在交易所掛牌買賣的基金。這個基
金就風險報酬的觀點來看,可歸類於指數型基金;不過,它與一般我們常見的
基金在本質上有相當程度的不同,它是一種將指數商品化與資產證券化結合在
一起的金融創新產品。

簡單的說,ETF就是由指數成份股所組成的投資組合。須注意,它是完全複製指
數,而不是只模仿指數,後者的投資組合可以只挑選權值大的股票,這是與一
般指數型基金稍有不同之處。不過真正讓ETFs具獨特不同之處,乃在於它的發
行主體,這項商品的發行人是交易所(Exchange),這與其他基金的發行由一般
投信公司不同。


台灣50 ETF商品設計:

1.台灣50指數 ETF 設立時之單位淨值= 台灣50指數 ÷ 100
假設 ETF 設立時台灣50指數3435點為例
3435點 ÷ 100 = 34.35元
2.投信公司發行之受益憑證
3.採無實體發行,以集保帳簿登載,不得領出
4.每1,000受益權單位為一交易單位﹙一張﹚
5.買賣 ETF 方式就同買賣股票一樣
6.另訂買賣價格升降單位:
未滿50元為 0.01元,50元以上 0.05元;
參考期指報價單位,便於利用期指避險
7.信用交易:上市當日即可融資融券買賣,且融券賣出沒有平盤以下不得放空之限制
8.除息:ETF 累積台灣50成分股分派之股息達一定比率時分派給 ETF 持有人,
處理方式比照股票除息
9.證交稅為千分之一
10.交易手續費率同上市證券,由證券商訂定,但不得超過千分之一點四二五
11.漲跌停板幅度、成交價格決定方式、盤中買賣價量資訊揭示、盤中瞬間價格
穩定措施、結算交割等,均與股票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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