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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價指數期貨 equity index futures。

以股價指數為標的之期貨合約,如美國的史坦普500期貨(S&P500),日本的日
經225指數期貨(Nikkei 225),香港的恆生指數期貨,及道瓊台灣指數期貨。
其特點為現金結算的合約,不牽涉標的指數中成分股票的實際交割。股票指數期
貨,與其它期貨工具一樣,亦可用來投資、避險與投機或套利。


期貨 Futures。

期貨的概念起源於早期的農產品交易市場,為了規避價格的大幅波動,買賣雙方
便事先簽訂契約,約定好數量、價格與日期以便進行貨物的交易。直到1848年美
國成立芝加哥期貨交易所,期貨的交易方式便成型了。

期貨並非貨物,只是一張允諾買進或賣出貨物的契約,此外為了創造流通市場,
期貨契約必須符合幾項條件:一、契約標準化,針對契約的訂定統一標準,方能
夠集中競價。二、採取每日結算制度並由結算所統一負責,以降低違約風險。三
、以公開競價的方式決定合約價格,期能使參與者根據最新資訊作出判斷。


金融期貨 Financial Futures。

包含利率、匯率與股價指數三大類商品。金融期貨是出現時間最晚但是卻是目前
市場上最重要的期貨契約。金融期貨的起源最早布列敦森林協定後,放棄了固定
匯率制度,使得匯率與利率波動加大,對於避險工具的需求孕育而生。CBOT在
1975年推出的利率期貨合約-GNMA,之後並在1977年推出美國長期公債期貨合約。
隨著匯率採取浮動制,使CME推出了外匯期貨。最後出現的是股價指數期貨。利率
、匯率及指數三大類商品構成了金融期貨的世界。金融期貨推出至今,在金融市
場上已扮演了愈來愈重要的角色。特別是在指數期貨與利率期貨商品方面,已成
為市場價格的先行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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